一、振动试验概述
振动试验是一种针对实物或模型进行的评估,旨在模拟一系列振动现象,以检验产品在生命周期中是否能蒙受运输或使用历程中的振动情况,并确立产品设计和功效要求的标准。振动试验的焦点在于确认产品的可靠性,以及在出厂前提前筛选出不良品,并对其失效剖析进行评估,以提高产品的整体水平和可靠性。
二、振动试验分类
振动试验可凭据施加的振动载荷类型分为正弦振动试验、随机振动试验和混淆型振动试验。正弦振动试验是指可以接纳正弦函数表达式描述其运动纪律的周期性运动,如旋转、脉动、振荡(包括船舶、飞机、车辆、空间航行器等爆发的)振动;随机振动试验是指瞬时值无法预先确定的振动,如一般在运输情况中爆发的振动;混淆型振动试验则是将随机振动和正弦振动同时施加到试件上的试验。
在产品研制历程中振动试验分为设计试验和鉴定试验,设计试验是产品研制历程中用于寻找样机的频响特性和缺陷,为修改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鉴定试验是用来检验产品是否抵达条约或任务书划定要求的试验。在产品生产历程中,振动试验分为验收试验和例行试验,验收试验为全部产品均应通过的最低量级的振动试验,例行试验是从一批产品中抽取一定命量产品进行较高量级的振动试验,被抽检进行试验的产品一般不再作为正式产品使用。
在确定振动试验时间时可以分为普通试验和加速试验。如果动力学破坏机理是疲劳破坏,可以提高应力水平的要领来加速试验,这可大大节省振动试验的时间。这种提高量级缩短时间的振动试验称为加速试验。
三、振动试验的条件
振动试验的条件一般包括振动试验的量级、连续时间和试验程序等内容。其中振动试验量级的选择是一个很是重要的问题,既能引爆发产品的缺陷又不损害及格产品为唯一准则;连续时间体现整个振动试验所需时间,差别的时间对产品造成的影响差别。
凭据GJB 150.16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情况试验要领第16部分:振动试验》划定,试验程序分为四个类别:
程序I-一般振动:适用于哪些试件牢固在振动台上的情况,振动通过夹具/试件界面作用在试件上。
程序II-散装货物运输:用于由卡车、拖车或履带车运输的且没有牢固装置(捆绑)到运输工具上的装备。
程序III-大型组件运输:用于复现在轮式或履带车上装置或运输的大型组件经受的振动和攻击情况,适用于大型装备或占车辆总质量比例很高的货物堆以及成为车辆内部组成部分的装备。
程序IV-组合式飞机外挂的挂飞和自由飞:用于飞机外挂在牢固翼飞机上的挂飞和自由飞,以及地面或海上发射导弹的自由飞。
四、按GJB 150A开展振动试验要求明确吗?
许多条约、技术要求里明确“凭据GJB 150A开展振动试验”,结合前面提出的振动试验条件,这样的要求是明确到足以开展振动试验呢?仔细阅读GJB 150.16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情况试验要领第16部分:振动试验》的内容发明,里面没有具体划定试验量级、连续事件和试验程序,需要结合产品具体情况和详细要求确定。所以,后续再提振动试验要求时,千万不可只写“按GJB 150A开展振动试验”,一定要明确具体的试验条件。
五、振动试验相关标准
现行常见的振动试验标准有:GB 2423,GJB 150A,GJB 360,GJB 548,GJB 4,GJB 367A,GB 25119/IEC 61373/GB 21563,GB 6587,GB 11287,GB 16806,QC 413,ISO 16750,GB 4857等。